勿讓大學生陷入“被法人”陷阱
“被當老板”3年后,小張才知道:自己竟然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且名下公司被虛開了140萬元的發票。據媒體報道,隨著工商注冊制度改革,公司登記手續日趨人性化,線上提供身份信息以及掃臉確認就能完成工商注冊。一些不法分子因此打著招“兼職”的幌子,套取涉世未深大學生的個人信息注冊公司,此后便以其名下公司的名義實施違法犯罪。
一些大學生轉眼間成為“公司法定代表人”或“高管”,其實他們完全不知情,但不法分子違法違規的后果卻要他們去承擔。一些受害者因此在求職、考公上受阻,甚至大學未畢業就背負數十萬元罰款、惹上官司。由于公司撤銷程序復雜、成本高昂,滌除“高管”身份更是難上加難,導致受害人陷入心力交瘁的窘境。不僅如此,此類亂象還破壞了市場秩序,損害國家稅收利益并滋生其他犯罪,危害不小。
電子化注冊雖然帶來了方便快捷,但也容易被一些不法之徒所利用,“被法人”現象的出現暴露了其漏洞。對此,應該打上制度補丁、扎緊籬笆,堵住電子化注冊的漏洞。試想,一個在校大學生注冊一個幾千萬甚至幾億元的公司,登記行為的真實性就值得懷疑,很有必要征詢本人的意見。職能部門要把好大學生登記注冊環節的身份信息核驗關,對接在讀大學生信息庫和公安人口信息庫,對在校大學生的登記注冊行為進行風險提示和實時預警,在實名認證流程增設本人非實時確認環節,防止冒用者一次性完成注冊程序。要完善企業登記審查機制,加強身份、資質核驗和信息比對,要求申請人提供更多的基礎資料予以佐證。
針對屢屢出現的大學生“被法人”亂象,拓展大學生權利救濟渠道也是當務之急。要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下發的《關于撤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記的指導意見》文件精神做好撤銷冒名登記工作。比如,為“被法人”的大學生開辟投訴綠色通道,簡化撤銷登記程序,方便受害者可以通過提交身份被盜用聲明、報案回執等材料,申請撤銷虛假登記,及時維權止損。同時,要為大學生提供身份信息被冒用涉及的債務糾紛訴訟、犯罪洗脫和征信維權等法律援助服務。針對不法分子打著招聘的幌子挖“坑”設“陷”的現象,公安機關要與市場監管、稅務部門實現執法無縫對接,對注冊兼職騙局進行專項治理,嚴懲套取信息進行虛假登記、詐騙錢財、誘導犯罪等惡劣行徑。
頻發的“被法人”事件也提醒大學生應增強安全防范意識。警惕“低門檻高回報”的工作機會,不要輕信“無需到崗”“掛名高薪”的美麗誘惑。求職當中要遵循信息最小化提供原則,僅提供與求職直接相關的必要信息,抵制過度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;不輕易將身份證原件交由他人,確需提供復印件時務必標注使用用途和期限,不隨意簽署空白或內容不明的文件。高校也應將求職安全教育納入大學生社會實踐教學的必修課程,幫助大學生掌握信息安全保護的基本技能、識別求職風險和詐騙陷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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